“南方学院图书馆之友”处理办法 打印

 

一.    宗旨:本馆为充分发挥大专院校图书馆功能,并回馈社区民众,俾发挥馆藏最大之效益,特订定处理办法。

 

二.    说明:「南方学院图书馆之友」即图书馆的朋友。凡热心关爱图书馆事业者,并以实际行动、物资回馈南院图书馆者,皆可申请成为图书馆之友。

 

三.    处理办法:

1. 本馆主动寄送申请表格给献书人,广邀献书者成为图书馆之友。

2. 会员皆可获得「南方学院图书馆之友」证,可凭证入馆。

3. 会员应遵守本馆各项使用规则,共同维护馆内阅读环境。

4. 会员可凭证入馆查阅馆藏资料,唯不能借阅图书及其设备。

5. 如欲借图书资料,凡一年内一次捐献图书册数达30册者(不含期刊),可凭“南方学院图书馆之友”证申请成为”南方学院图书馆校外会员”, 即享年费折扣优惠。

6. 会员可定期收到《今日南院》,以了解南院最新动态。

7. 会员也会受邀参加本馆所主办的活动。

 

四.    以上各项如有未尽善处,本馆有全增删之。

04/11/2002

29/04/2004修订

17/1/2012最后修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