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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006年11月21日南方学院图书馆第9次馆员会议通过】 1. 借书规则 a. 可外借资料类型:普通图书资料及电子书。 b. 每位会员可借总馆普通图书资料2册,马华文学馆普通图书资料1册以及书香楼馆藏室普通图书资料2册,借期14天,续借14天,一次为限;电子书之借阅规则参考http://sc.lib.apabi.com 。 c. 会员凭本馆核发之借书证借书,此证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 d. 借书册数已满定额或借期届满仍不归还者,不得另借他书。 e. 届满之书,每逾一日,每册罚款RM0.50;逾期超过30天者,除计日罚外,该书视同遗失并比照“南院图书馆规章第7条:遗失”负赔偿责任。 f. 会员可自行上网办理续借,或以电话办理续借。 2. 赔偿规则 a. 借出图书资料不得有遗失、圈点、批注、折角或其他损坏之行为;如有遗失或损坏,借书人须负赔偿责任。 b. 赔偿方式:(请参考“南院图书馆图书资料遗失赔偿计算标准”) c. 借书人应在通知本馆后三周内完成赔偿手续,否则,由保证金中扣除。 3. 催还 a. 凡遇本院教职员及学生因教学研究所需时,本馆有权随时催还借出书籍并公告暂停借阅。 b. 凡借出之图书资料已逾期,本馆将寄电邮(E-mail)及致电给予通知。借阅者在接获通知后,应立即还书,逾期未还者将被罚款。 4. 保证金退还规则 a. 会员可在届满时填写“保证金退还表格”申请取回保证金。 b. 保证金得于在退回借书证、借书还清(如有逾期罚款尚需清罚款)后申请退还。 c. 保证金将于1个月内以支票方式寄出。 5. 开放时间
§ 借还书服务将于闭馆前15分钟暂停。 § 若遇特殊情况,本馆开放时间调整将另行公告 6. 以上规则如有未尽善处,本馆有权增删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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